(3)本分经营的平台加速进行经营转型
过渡期内,P2P行业难免要经历一个大浪淘沙期。此时,行业内真正有追求的P2P企业一定要主动调整业务模式,通俗讲,就是进入过冬模式。首先做好流动性管理,尤其是挤兑风险的应对预案;其次要精简不必要的开支,放慢市场营销的脚步,做到极端情况下的财务可持续;最后要放慢业务拓展步伐,行业寒冬切忌逆势而行。与此同时,发挥互联网企业的线上优势,以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为重心,着力在中介性质的P2P本源性业务上培育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存量客户沉淀,并静等行业的自我净化。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长,优质的P2P企业不但要耐得住寂寞,也要有足够的资金储备。
(4)监管层面优化行业基础制度建设
一是发挥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力量,促进核心信息公开化。作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P2P本是基于信息公开和透明来赢得投资者信任的。然而,随着业务模式的异化发展,平台通过本金保障条款获得投资者信任,而对于平台借款项目坏账率、项目开发与运作流程、项目背景和资金用途等关键信息披露则普遍不全面、不及时、甚至不准确。这成了以欺诈为目的的P2P平台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此外,在行业坏账率整体上行的当下,关键信息的不公开也使得投资者资金安全面临严重风险隐患。因此,应强化外部监督,强制推动P2P行业信息公开化,尤其是P2P平台的资本充足率、不良率等核心指标,加快建立定期公开制度,严惩数据公布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为行业持续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推动借款人资信数据共享。本质上,P2P从事的是一种小额信贷业务。小额信贷是一项严重依赖征信体系、诚信环境和数据技术的业务,国内征信数据缺失、诚信环境不佳,导致网贷借款人还款意愿低,P2P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较高的信贷违约风险。与此同时,不少P2P平台都将资信数据视为核心竞争优势之一,不愿意公开和共享,形成恶性循环。为此,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考虑,应努力打破P2P公司之间网贷借款人资信数据的封闭性,推动建立P2P网络借款征信服务公共平台。同时,应致力于将P2P借款信息接入央行征信系统。
三是强制推动P2P平台第三方资金存管。P2P平台会天然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容易发生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因此,第三方资金托管是P2P平台投资者资金安全的最后屏障,也应该成为P2P平台设立的必要条件。然而,《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P2P行业没有严格的准入资格限制,鱼龙混杂,以诈骗为目的的平台公司混迹其中,给投资者资金安全带来较大隐患。由于缺乏第三方资金托管的限制,P2P平台可以随意挪用投资者沉淀资金,为不法平台卷款跑路提供了可能。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4年1月-2016年3月,累计发生问题平台数高达1431家,多数未实行第三方资金存管。鉴于目前P2P行业的风险高发的态势,为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在过渡期内,建议把加快推行资金存管制度落地当做首要工作来抓。
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