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一直鄙视网红模式,其实网红模式是一种很先进的模式,营销成本低到负数,黏度又高,雕爷的一篇广告菜谱有几万阅读量,用传统方式这是需要花费多大的告知成本。
多找渠道,这同样需要成本的。你别要迷醉当前,看事态的发展吧,很多事情,一时之间会看不出来的。所谓的网红,就是用个人背书来卖东西,少量人做没啥,但做的人一多,负作用也就大了,乱来的人会多了,整个事态就失控了。然后就没了。
商业,当利益够高的时候,就会动枪。当生意不在阳光下运行的时候,就会失控,这是基本原则,没有严格监管的生意形态,全是长不了的。网红就是用个人来背书商品,这是扯蛋的。当然,有能力可以去利用,利用一把是一把,但不必要迷信。
生意人,要学会取巧,把众多的巧集合起来,就变成了实力。我们说道理是一回事,做事是一回事。我不认可微商,但只要有好处我也会弄一下。我不认可网红,但只要能卖货我也会抱一下。区别就在于,每一次便宜我有能力沾的话我都会尽力去沾,但不会把战略的重心放在上面,赌在上面。
你把很多事情都按照直线演变方式去推断,而实际上很多事物的发展是会呈现出自螺旋式发展规律,比方说网红这个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很多年前互联网刚兴起时就已经产生这个群体了。
这么多年下来,互联网已经十分成熟了,但网红并没有像你预想的那样泛滥,仍然只是极少数极少数的一个群体,有能力发展为网红的人本身就是凤毛麟角,并且近些年随着大家对网红认识的理性化之后,网红反而有减少精化和再洗牌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