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大部门囿于自身缺陷的时候,“第四部门”即社会企业的出现就显得十分必要,它是现代社会的刚需部门,它实际上就代表着公益市场化的发生。
格莱珉银行就是这样的社会条件下的产物,它是最为纯正的社会企业,它带领着孟加拉国数以万计的贫困人民走向温饱、奔向小康。
社会企业旨在实现持续发展,这使得其所有者不必费心索取捐助,而是专注于增加其能够给穷人或社会上其他人带来的福祉。社会企业拥有可以持续循环使用资金的能力,从而具有比运营最好的慈善机构还要强大得多的潜在影响力。因此,格莱珉银行的成功是有其普遍性意义的。
回到水滴筹,2019年4月12日下午,由中国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论坛主办的“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行业扫描调研报告发布会暨2019社会企业与影响力投资奖启动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水滴公司获得2018年“年度社会企业奖”。
这就意味着,在官方,水滴公司就是一家地地道道的社会企业。即使是水滴公司的创始人沈鹏也谈到,水滴公司的创业初衷很简单,就是要为每个家庭提供医疗费用,让广大中国家庭病有所医。
其实,在互联网江湖(VIPIT1)看来,水滴筹还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社会企业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企业是拥有社会目标的、不亏损、不分红的企业。社会企业不属于营利性公司范畴,其目标是利用企业模式包括生产和销售产品或服务来解决社会问题。
更为准确的说,社会企业是本着“社会为本,市场为用”的原则来运营的。例如,格莱珉达能公司通过销售强化微量元素的低价酸奶来解决营养不良问题;格莱珉威立雅水务公司以穷人能承受的价格销售洁净水,从而设法解决饮用水的砷污染问题。
就水滴筹本身来说,它利用平台来为有需要的人筹集善款,0手续费,是符合社会企业概念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它只是水滴公司的三大业务之一,水滴筹是它的免费流量池,以水滴互助和水滴保作为二三级火箭作为盈利方式。
因此,互联网江湖(VIPIT1)认为水滴公司是一家具有浓厚公益性质的半社会企业,它实际是以医疗支付为切入点而进行项目开发的以营利为目标的企业。
2018年,格莱珉银行创始人尤努斯来华考察,尤努斯直言不讳地说道:格莱珉模式在中国的项目,我没有满意的。实际上,中国的社会企业鲜有成功,而像水滴筹这样的半社会企业更适合在我国的发展吗?
从敢不敢扶到要不要捐:曼德维尔悖论的异化表现
水滴公司的半社会企业性质在中国或许比纯社会企业更容易发展,但公益市场化的两大矛盾始终存在,即市场化与道德化的矛盾,市场化与行政化的矛盾。这不仅伤害了我国社会企业的发展,也是半社会企业性质的水滴公司最大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