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综艺的“内容”模式
直播卖货需要回归“内容”的本位,以明星X红人带货微综艺卖货来说,在长达五期的“小节目”中,衍生了无数的网友参与度很高的话题。
例如,#张雨绮我特别想要C位#话题阅读量达到了3亿,#潘粤明真实体重# 话题阅读量4.1亿。#张雨绮用口红给粉丝签名# 话题阅读量为2.1亿,并且被很多娱乐媒体和自媒体进行扩散报道,天浩朋友圈就有好友分享了这个新闻。此外,诸如#张继科喜欢不说话的女生# 、#金靖空降张沫凡直播间#等话题也都获得不错的曝光。
这些微博话题许多是和微综艺直播同步产生的,内容越有趣用户越多,发挥了明星、网红的优势,也告别了单纯依赖平台流量扶持的弊端。
罗永浩直播首秀后,有媒体以“史诗级无趣”来形容感受,相比过去那个话题“小钢炮”,直播间里的罗永浩“沉浸”在对商品的介绍中。由于不专业和经验不足,即使介绍商品也频频翻车,对于那些喜欢罗永浩“风格”的罗粉来说,这种直播丝毫没有趣味可言。因此,随着罗永浩直播次数的增加,直播间里的用户人数下降,卖货能力也呈着下行的趋势。
微综艺的“内容”模式,如何让直播卖货从无趣变有趣?又如何在卖货的同时实现对品宣的兼顾?天浩认为只要搞懂下面三个问题,这些疑问就迎刃而解。
首先,“获客”由静态向动态变迁;叫卖模式的直播卖货,流量的获取在开始前就已确定,主播自带流量能力的高低和平台的流量扶持力度大小,决定了直播间的人气值。微综艺模式改变了这种静态的流量获取方式,节目的受捧程度越高,直播间里用户的分享、转发的动力越旺。微综艺可以充分挖掘明星自身的话题点,围绕内容做“文章”,网红作为卖货主力,将有趣和卖货结合一起。
内容的优质程度和流量的多寡形成紧密的联合,致使参与直播的播主们必须将内容做到最好。突破平台、主播的流量局限,并向外“破圈”,有趣的内容可引导更多用户进入直播间,促进转化。
其次,兼顾品牌商的品宣诉求;过去的直播卖货,主播在坑位费与抽佣的激励下,更关心如何卖货,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到品牌商的品宣诉求。微综艺的可预设特质,在环节、植入、亮点和发展上均可把控,营销力更强。直播前各方可提前将品宣内容和节目环节进行融合,这种形式在传统综艺中已经非常成熟,微综艺能够最大化的兼顾品宣诉求,实现卖货+品牌+曝光等多重价值重构。
最后,综艺节目多轮次曝光能力;根据商务部的统计,Q1有400万场直播,由于大家都忙着去卖东西,能够让人回味的直播并不多,也就枉谈二次、三次曝光能力。微综艺是基于手机视频形式的一种娱乐性的节目形式,属于网络综艺节目。包含真人秀、美食、纪实、脱口秀等形式,是网友比较喜爱的一种娱乐内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