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皂话金融
作者:肥皂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网络小贷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
网络小贷意见稿的下发标志着,未来以网络为场景进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将纳入监管。有观点认为,网络小贷本身就是有“牌照”的。但是,自2017年以来,监管收紧网络小贷的批准,直到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出,用了三年的时间来细化网络小贷业务的逐项条规。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互联网金融平台、P2P将完全进行转型清退。此前,P2P转型的一大方向就是网络小贷公司。那么,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会对P2P转型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另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借贷活动实现了“线上化”,线上借贷成为借贷的主流方式,“花呗”、“借呗”以及“白条”这样的借贷产品会有什么的影响?
今天,针对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来进行分析。
明确定义、网络小贷也有“地域限制”
先从整体上来分析。在之前的小额贷款公司中就不得触碰“三大红线”,相信不少小贷公司员工入职第一天,在内部培训上领导讲的第一个内容就是: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放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界限的贷款(不得放高利贷)、不得暴力催收。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中,这“三大红线”同样适用。这就代表,网络小贷公司,其监管的本质和属性依旧是按照原有的小贷公司进行设定,属性不变,方式不变,变的只是业务经营模式。
网络小贷公司的定义一直以来相对含糊不清。之前市场猜测,网络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进行放款,业务范围肯定不拘于本地。也就是说,网络小贷的自带属性就是全国性的小贷业务。但是,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也就是说,网络小贷依然有“地域限制”。单纯从这个方面来解读,我个人的观点认为这个条规并没有太大的问题。金融的地域限制可以解释为:按照自身实力和主营方向以及抗风险能力不同,让以金融业务为主的公司更好服务于本地。不仅仅是网络小贷有地域限制,在之前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也明确指出,城商行或农商行进行网络贷款也不能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