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倒是让坤鹏论想起另一个事情,就在7月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之前,各地对网约车的态度也并不一致,比如2015年10月底开始,沈阳、南京、上海、济南、成都、青岛等城市相继宣布专车属于“非法运营”,2016年,也有地方政府明确表态:
3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态:私家车永远不许当专车。
5月7日,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要求滴滴及时对打车软件平台上,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及司机进行清理。
6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门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专车业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原本坤鹏论以为,这些态度会随着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而有所转变,现在看来,是坤鹏论太单纯了。
不过我们倒是可以拭目以待,看看之前反对网约车合法化的这些省市里,还有哪些会继续跟进推出相同的“征求意见稿”。
马云在支付宝敏感期时曾说过: “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
三、谁在背后推高争议
对于各方的意见,却是越来越有意思,在“征求意见稿”最开始的时候,很多声音是支持的。随着事态发展,越来越多声音开始支持网约车,大家讲经济、谈政策,甚至有人对“征求意见稿”进行逐句反驳。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这些反对声音,地方政府也出面解释,从法治和经济发展角度对“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合法性进行论证。这种情况,是不多见的。
如果换作坤鹏论操盘滴滴,首先会拉着广大群众一起诉苦,把自己标榜成为广大群众谋福利的活雷锋,然后引导舆论,利用舆论的力量。相信滴滴里比坤鹏论牛的人非常多,所以现在如此多的争议从何而来,可想而知了吧?
另外,此次新政细则,使用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名字:“征求意见稿”,并不是什么执行细则或暂行办法之类。言外之间,这些细节是可以商量的,如果真到了执行的时候,没有按这些条目执行,也是说得过去的。
如果各省市新政执行时,与现在“征求意见稿”出入比较大,大家一定不要奇怪。
如果抛开“移动互联网”、“互联网思维”等高大上的概念,滴滴就是一个叫车软件,解决大家叫车难的问题。
叫车难,滴滴给归结为出租车数量不够,但就目前看来,各地出租车并没有达到供不应求的地步,出租车数量是可以满足用户需求的,满足不了的,是用户体验。你等了30分钟没有出租车,并不能说明出租车少,说不定就在你等的这30分钟里,一个地方趴着好几个出租车正在等活儿,大家中间差的,是信息不对称。
滴滴解决的,正是这种信息不对称。其实各地出租车公司也有自己的叫车电话,只是鲜有人用而已,纠其原因,还是用户体验的问题。
滴滴显然不想成为一个叫车软件,所以做了专车等等,同样抛开高大上的概念,这就是一个可以用手机叫车的出租车公司。而已而已!
出租车司机可能不太挣钱,但出租车公司很挣钱,是坐在家里挣钱,而且已经挣了几十年了,其中的利益关系,早已不是出租车公司可以覆盖的。
关键的关键是,这种挣钱方式他们还想继续延续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