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制定向招聘计划。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每个县区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困难人员就业。
三是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意见》指出,临沂将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千万工程”。实施“千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每个县区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实施“扶持万企创业伙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扩大就业见习政策等,加大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五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
《意见》从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强化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方面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从2015年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分别提高至700元/人、800元/人、1000元/人。
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推广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和效益。四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水平,《意见》明确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
打造“四型”就业社区,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培训工程。
《意见》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等方面提出了8项新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整合资源,打造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发建设临沂市就业创业微信平台、就业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订制化、信息化服务;加快市级及各县区零工市场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时跟进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培训工程,举办“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提高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的能力素质。
新闻发布会现场,相关部门也就出台《行动方案》进行解读,明确了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