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就业渠道,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意见》明确提出在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明确,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驻临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在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鼓励创业企业上市融资,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今年11月山东省临沂市六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o2o平台—众盈商城www.zhying.com获得沃特(中国)领投的3000万天使融资,为本土o2o体验式购物的推进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获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
加强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意见》中明确指出将创业与盘活闲置资源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加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力度,2015-2016年,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含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市里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为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小微信贷工厂”等多种方式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共担风险,共同发展。
积极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政策,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落实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和奖励性补助政策。探索多形式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增长机制,将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