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4、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5、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四、确认收货时限
1、在2020年12月12日00:00:00至2020年12月14日23:59:59期间发货的订单:普通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但订单首次上传物流单号时选择顺丰快递且后续未更改快递公司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25日;直邮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40日,直供商品的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自动确认收货时间均自发货时起算,下同。
2、适用《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的商品中,除周期订阅鲜花外,在2020年12月12日00:00:00至2020年12月14日23:59:59期间发货的订单,其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为30日;周期订阅鲜花自动确认收货时间不变,仍为40日。
五、物流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在2020年12月10日00:00:00至2020年12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若消费者在2020年12月10日00:00:00至2020年12月19日23:59:59期间:
(1)发起物流投诉;(2)选择[未按承诺时间发货]、[快递无跟踪记录]、[快递一直未送到]或[缺货]为由发起售后退款的,将不会计为物流服务异常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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