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理人则表示,原告将该著作授权某文化公司,对外可以转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又将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网易。原告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网易并不知情。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起诉,并建议追加案外的文化公司为第三人或者是共同被告。
当作品遭遇侵权后,首先早做的是取证和存证。原、被告双方出示的证据是否有效和真实,能否被法院认可,成为案件庭审发展的主要因素。那么,在互联网上遭遇侵权后,什么方式的证据才有法律权威性,才能被国家司法认可?
创意宝是由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指导建设,其电子存证功能主要采用可信时间戳技术,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要求实施。由我国唯一合法时间源国家授时中心负责授时与守时,保障了时间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电子签名技术由国家权威CA机构提供。创意宝的电子存证和版权登记均可有效证明作品归属与完成时间,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当已存证的原创作品遇到侵权问题时,创意宝可为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通过创意宝app或登录创意宝官网,可直接向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发起在线维权投诉。对于在电商平台(如淘宝网)出现的侵权行为,创意宝可提供维权服务。
据了解,根据语音软件的实时转化,庭审记录实时出现在双方当事人的电脑屏幕上,当事人只需点击鼠标即可完成法律上的确认。“鉴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本庭将另行组织双方在线进行调解,若未能达成调解,本案将定期宣判,今天开庭到此结束。” 大约20分钟后,法官敲响法槌,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