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目前来说,抖店的专利审核这块,缺少了这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专利申诉中的在先公开凭证。
这里有可能是抖店刻意为之(很多的抖店专利投诉,其实其专利都有问题);也有可能是抖店没有意识在这个点(毕竟抖店是一个新兴的电商平台)。
老白是希望抖店重视这块的问题,因为在其平台已经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在审核中存在很多重大的纰漏。
例如:在一些被排查售假中,有些代购的商家明明是海外代购的,抖店会强硬的要求对方提供品牌的授权书(代购的哪来的授权书?);
例如:在著作权申诉中,抖店有时候处罚下来了,居然不发布其著作权的公开发表时间(你不公布其公开发表时间,如何去找到在先记录驳回对方的原创性?);
在例如这次的专利情况(提供了在先驳回了对方的新颖性,居然要求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目前抖店平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它的前面老大哥阿里巴巴知识产权部门已经很好的为行业立起了一个标杆,希望抖店/拼XX等平台多多学习,不要闭门造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