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是这样的网络借贷!
24日下午,银监会官网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对小马创富等P2P网络借贷平台来说,这是更为明确的发展方向。
今天马妹就和大家聊聊这个暂行办法。
首先,大家要分清楚下面三个名词解释:
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即大众所熟知的P2P个体网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
网络借贷业务
网络借贷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网贷信息中介机构
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
此次下发的办法包含了八章47条内容,主要是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在网络借贷这一活动中,主要有三个对象: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马妹整理出该办法中,对这三个对象的不同要求。
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这是对出借人的资产保护。但由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并不能承诺保本保息,所以出借人要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