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见了两位朋友,都比我年长5岁以上,也可称之为前辈 -- F君与X君,上午见了F君,下午则见了X君。与他们的闲聊中,我重新思考了『创业』与『赚钱』的区别,以及格局的重要性,跟大家分享一下。
F君留学美国,毕业于世界上第一台通用计算机『ENIAC』的出生地 -- 宾夕法尼亚大学,随即加入纽约当地的创业公司,后来公司被收购回到国内。在广州微信总部当了两年的产品经理后,每天看着微信十亿用户的行为数据变化,嗅到了新的创业机会,便拉着不安分的微信精兵强将开始筹划创业。
幸运的是,没有BP(商业计划书),仅凭一张嘴(事实上,没有任何人比从微信出来的产品经理更适合在社交领域创业),就拉到了100万美金的风险投资,并于今年6月份开始租赁办公场地、招聘开发人才进行产品开发。
机缘巧合之下,F君希望我推荐iOS的开发人才,同时也同步给了他的好友,巧合的是我推荐的与他朋友推荐的竟然是同一个人。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谈话,朋友去面试,而我是去闲聊。
F君雄心勃勃,希望定义下一个社交网络,目标只有一个 -- 干掉微信,而切入点就是朋友圈,要解决的痛点就是泛化的熟人IM(即时通信工具)与朋友圈私密性的不可相容性导致的发朋友圈意愿下降,具体的思路不展开,毕竟产品还未上线。
下午见了X君,X君学历不高,2009年只读到大二就因学校太烂辍学了,成为了一名独立开发者,也从此开启了他的赚钱狂奔之路。
2009年,Google中国市场份额为18.9%,百度为76%,牢牢把握着信息的入口,当时的移动化联网正在崛起,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并不多,而他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趋势,彼时的版权保护形同虚设。
于是,他将Top 200的电子书均打包成200多个独立App,然后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了优化,只要用户搜索Top 200的电子书关键词,首页就能出现该电子书的App。在商业变现上,他直接接入百度联盟,每隔10页就插入一条广告,而这些广告也是经过他精心『挑选』的,变现效率能够达到同行的10倍,同行的广告只能卖9.9包邮的拖鞋,他『挑选』的广告就99的皮鞋。所谓『挑选』,就是通过某些手段欺骗百度联盟的广告分发算法,最终诱导系统将变现效率最高的广告分发给自己。
受限于Android手机糟糕的网页体验,原生App有更流畅的用户体验,而彼时3G网络也才普及了一年,网速时好时坏,用户更倾向于下载App后直接打开看、慢慢看、随时随地看。就这样,X君在2009年~2010年之间每个月都能赚到20万的广告费,通过这个项目最后赚了300多万。只是2011后,随着版权保护法的落地、掌阅等电子书平台的崛起、Google的退出、百度扶持自家电子书平台,利润越来越少,便停止了这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