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开了个美食街300平,老店SF租了100平,前期大家相安无事,做买卖的做买卖,收租金的收租金。
随着SF的发展觉得这块地,这个店给自己带来的名气,收益日益下滑,SF开始缩减在美食街的规模,从100到80,80到30。。。
于此同时,TB作为开发商,不满足目前的固有收益,联合(姑且叫联合) 其他店家成立了美食联盟,门口统一结账,按约定日期给众商家打款。
TB不仅收租金,还收管理费,还有结账资金的额外衍生费用,日子越来越潇洒了。终于有一天,SF说我我要撤店了,各位客户别伤心,想吃啥,一个电话,我给你们送过来。TB说,那不行,你可以撤人,不在这里现场做,不能撤店,撤招牌。
SF说我人都撤走了,还得留着店面,白付租金啊。。。
而且你看你们成立了所谓的联盟后,用各种策略,把我的生意挤兑成啥样了。。。
TB说那不行,来我家的客户需要你的产品了还得电话,多麻烦,你留人在这里盯着吧,客人有需要了,你立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