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双11前夕,几大电商平台都会打的不亦乐乎。二选一是这期间舆论战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汇,上到电商法里的明文、法院动作,下到行业专家、律师的观点,夹杂着电商平台、品牌企业和网友的论调。围绕二选一的议题,整个舆论乱成了一锅粥。
市场占比 支配地位
如何去看二选一呢?关键点很简单,根据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这条意见被发起二选一一方常用的“依据”,该条内容的核心是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一家企业不存在这个情况,就没有所谓的“二选一”。
纵观中国互联网世界,真正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只有两家,百度和腾讯,前者的市场支配地位在于技术上的优势,中文搜索领域百度提供的服务是其他搜索引擎完全无可比肩;后者的市场支配地位在于既定事实,用户在微信上沉淀了几乎所有的关系链,工作、生活、兴趣等社交需要对腾讯拥有极度的依赖性。
其他所谓的“二选一”都是伪概念,因为没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缺乏“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的必要条件。就算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也不是所有“不近人情”的策略手段都能够解读为“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外界之所以争议不休,其实是把“制造麻烦”和“限制交易”两个概念给混淆。
举个栗子,微信屏蔽阿里系电商链接是“制造麻烦”,并不限制用户通过其他方式在阿里系电商平台交易,这就构不成二选一。如果微信以技术手段强迫安装了微信的硬件设备无法连接阿里系电商平台,或以《协议/许可》等条款形式禁止微信用户在阿里系电商平台接受服务,这才构成“限制交易”。从本质上而言,电商平台的独家协议,和以前发生过的3Q大战在本质上完全不同。
那为何每到双11,电商平台就会搞一次二选一舆论战呢?其本质仍逃不过营销的套路,这种“嘴炮”的危害并不在电商行业竞争本身,它已是社会问题。
二选一“炒作套路”谁赢了?
自上个月发酵,今年双11期间,非常耐人回味的是四个事件。
首先,10月末,格兰仕向某法院起诉“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据格兰仕称,618期间被要求“二选一”,(未听从结果)在天猫的店铺遭遇技术屏蔽和限制流量。此次事件致使格兰仕天猫相关店铺造成了20万台产品库存积压,蒙受了上亿元的损失。今天格兰仕又发声明,称10月25日天猫将在猫宁店铺的格兰仕产品全部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