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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互联网消费砍单调查结果:17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8-11 14:40:47 编辑:派代电商 手机版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互联网消费“砍单”问题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电商“砍单”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其中网络购物、生鲜电商等电商平台“砍单”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其中,网络购物平台7个,生鲜电商平台6个,社区团购和在线票务平台各2个。调查结果还显示,超过85%的人有过网购被“砍单”经历。

北京消协互联网消费砍单调查结果:17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说明,《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电商“砍单”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其中网络购物、生鲜电商等电商平台“砍单”问题相对比较突出。

1、电商“砍单”现象仍普遍存在,逾八成受访者有过被“砍单”经历。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 85% 的人有过网购被“砍单”经历,而在这些人当中,又有超过 60% 的人最近一次被“砍单”是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这说明,《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后,电商“砍单”问题仍旧普遍存在。

2、近半被调查电商平台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本次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在 40 个消费者日常消费频次较高的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中,17 个平台的用户协议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每日优鲜、多点、京东、1 号会员店 4 个平台规定,只有商品从仓库实际发出,方视为与消费者建立了合同关系,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有关合同成立规定;真快乐、云集、七鲜、亚马逊、多点、京东、1 号会员店、小米有品、华为商城、永乐票务、票牛、美团买菜、叮咚买菜、永辉生活、美团优选以及橙心优选 16 个平台规定,商品缺货、标错价格等情况有权取消订单,涉嫌通过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真快乐、多点、京东、1 号会员店、云集、七鲜 6 个平台甚至规定,如果消费者已经付款,则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

3、网络购物、生鲜电商及社区团购等平台“砍单”现象相对比较突出。本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逾半数(54.65%)受访者在购物平台遭遇过砍单。同时,本次体验调查结果显示,在 20 个网络购物平台中,有 7 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 7 个生鲜电商平台中,有 6 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 3 个社区团购平台中,有 2 个在其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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