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监督检查入手,加强涉密文件管控。
不管是“红色收藏”中的“历史文件”,还是尚在保密期内的“新文件”公开流通,都反映出相关部门在文件产生、传递、保管等环节存在漏洞,因为按照规定,国家秘密载体除相关部门留用和存档外,均应予以清退、销毁。
对此,有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严把涉密文件流转程序,制定完善相关保密制度,在涉密文件从产生到销毁的各个环节严格管控,文件交接要履行相应手续,严禁私自借用、复印,传阅、使用也要确保在规定范围、规定场所内进行。对涉密文件进行全流程管理,使之始终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第二,强化保密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保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在机关单位内部开展专项保密检查,深入排查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保密监管主体责任,健全日常监管制度。
第三,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对发生涉密文件丢失、泄露等案件要坚持原则,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来推动各项保密规定和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