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引入,到2012年的其中爆发,再到2013年的倒闭潮,P2P在中国经历了野蛮生长之后,慢慢回归到它的本来面目和真实困境。未来,找到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创新模式,并解决风险把控这一关键问题,P2P也许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需求带来的野蛮生长
有数据显示,深圳中小企业50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融资需求总额约为1.45万亿元,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得融资总额为8363.8亿元,融资缺口仍有6136.2亿元,缺口比例为43%。从深圳可以看出,全国全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到底有多大。
而另一方面,手头有钱,却不知道如何理财,银行定期受益低,股票基金风险高,信托艺术品门槛高。
压抑的金融环境下,有资金需求的人得不到服务,有资金供给的人却无处可去,两者交叉之下,P2P网贷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10%以上收益率的无门槛理财产品,迅速吸引大众眼球,受到热情追捧。
在国外,P2P网络借贷原本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丶撮合丶资信评估丶投资咨询丶法律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有些平台还提供资金移转和结算丶债务催收等服务)。
从2006年被引进国内,P2P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由于市场的需求,到了2012年,国内P2P平台进入爆发期。而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式P2P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在引入担保机制,发行理财产品,甚至开发同业市场之后,P2P平台已然从单纯的信息撮合平台变成了集存贷款功能于一身的类金融机构,P2P在中国金融机构化的运作模式招来了广泛的争议。
P2P拥有金融机构的属性,却没有金融牌照,完全游离在监管之外。市场的高度需求和行业门槛的缺乏,让P2P野蛮生长,由于中国信用体制缺乏,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不可避免,一旦遭遇经济寒流,P2P的资金链就极有可能断裂。
到2013年下半年,国内P2P开始进入倒闭潮,仅2013年10月份,破产倒闭的P2P平台就达20余家。
自律和监管下的行业规范
面对非法集资带来的跑路和倒闭破产潮,浮躁的P2P行业开始回归理性,并呼吁监管。2013年11月25日,央行条法司为P2P业务开展给出了三点风险警示,首当其冲便是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央行对“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