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某备注:红色部分为重点,疑点,不实部分标注)
根据公开信来看,王某显然是个“问题员工”,字节跳动将其辞退也合理合规。
不过,据“螳螂财经”对当事人的采访,则是另一种说法。
1、针对文中“与沈某(策划部门总监,王某直属上级)工作分歧,多次交流后无法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王某的陈述是这样的:
沈某多次将王某从主导项目中拿掉名字;
以规划未来的目标未达成压低绩效。王某告诉“螳螂财经”,此前两季度其绩效评定都是小组第一,后来沈某多次以绩效威胁其离职;
当王某明确表示不离职或转岗时,在离职前一个月,沈某不给其安排实质性工作,只安排支持性工作。并借机将其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定为倒数第三(王某表示倒数第一已被逼退离职,倒数第二即将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