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按件扣分,为什么要设置“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
设置“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目的在于给予卖家一次整改的机会,不至于使这卖家因售卖多件假冒商品一次被累计扣分四十八分,从而避免规则只起到惩罚而未起到教育的作用。
十三、 “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淘宝网是如何进行排查和判定的?
1、[人工排查及判定]卖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网络店铺,淘宝网在收到来自消费者、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的投诉、举报或获取可信的线索、证据的情况下,会安排人员对卖家店铺中涉嫌假冒、盗版的商品进行排查。如卖家被认定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行为的,除卖家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申诉成功外,淘宝网可以依据判定结论对卖家进行处罚。淘宝网将通知有关卖家提供相应证据,卖家有权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进行申诉。淘宝网对假冒、盗版商品采取人工介入判断的,以普通人的眼光,综合消费者、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等提交的投诉材料与卖家反通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2、[系统排查及判定]因淘宝网的卖家数量和商品数量特别巨大,仅通过人工排查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售假行为进行打击。基于平台大数据技术,淘宝网研发了“假货模型”系统,该系统可从账号、商品、交易、物流等多个维度对涉嫌售假的商品和账号等进行排查。对于“假货模型”系统排查出的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数据,淘宝网会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判定。其中,系统会在概率理论基础上依据预先设定的逻辑作出是否属于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对于判定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除卖家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申诉成功外,淘宝网可以依据判定结论对卖家进行处罚。淘宝网将通知有关卖家提供相应证据,卖家有权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进行申诉。
3、[判定信息披露]如卖家的某个商品被人工或系统排查并判定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淘宝网可以视所涉商业秘密的等级决定是否披露判定的依据。但是,在系统排查并判定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情况下,鉴于“假货模型”系统及其算法均为淘宝的核心商业秘密,淘宝网仅需将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结论通知卖家而无需披露判定的依据。但无论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进行识别,卖家均有提交材料和发表意见的申诉机会。
4、[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理]淘宝网将根据本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对第1点和第2点排查和判断的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进行处理,淘宝网将在通知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同时将处理结果一并告知卖家。
5、[卖家的申诉]如卖家认为淘宝网对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有误,卖家可在淘宝网指定的期限内向淘宝网进行申诉。申诉成立的条件:提供合理凭证如授权证明资料、合法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明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为正品。
十四、“出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卖家在收到侵权投诉后,可以在我的淘宝--我是卖家--举报管理--我收到的知识产权投诉中进行申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授权证明资料等能证明卖家出售的商品为正品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