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资风险以外,众筹的退出机制其实也是非常不健全的。即使专业的投资机构,在投资一家企业以后,退出方式也不多。IPO以后退出是所有投资者最期望的结果,对各方都好。但很多项目是无法IPO的,对于专业投资机构,在资金投入的时候就会与创始团队签订一系列条款,比如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创始团队回购,一定条件下投资机构具有领售权,一定条件下具有反稀释条款等,即使这样,很多时候也无法避免资金受损失。
对于众筹参与者,除了IPO退出,你可能没有其他更好的退出方式。姑且不说众筹阶段是否承诺在一定条件下回购,即使承诺,这个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还不好说。
有人会说了,我可以转让呀。转让的前提是需要有人愿意买,如果没人愿意买,你转让给谁呢?
你不会天真的以为公司很快会在纳斯达克上市吧?以当那是门口早市呢?说上就上。
再想一个基础的问题,你众筹给他的是人民币吧,去纳斯达克上市至少得是美元吧?他怎么解决的这个问题有告诉过你么?不会是告诉你是直接去银行兑换吧?
五、法律不健全
目前针对众筹这块的法律并不健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在这块对众筹都有一定制约。很多时候,只要一个环节操作不当,你的利益就会不受法律保护。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如果你单纯的相信项目方的承诺,除了说你单纯、天真、可爱,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当然,你可能会说,滴滴开拓市场的时候,法律还在打击黑车呢,现在不一样合法了么?如果有人以滴滴为例和你说这类事情,坤鹏论明确告诉你,他一定是在骗你的。我们只看到了滴滴的结果,却没有考虑到滴滴背后有多强大的股东团队,一个连钱都需要众筹的项目,你相信他会有一个足以影响国家政策的团队么?
坤鹏论在这里提醒大家,新事物可以尝试,但切不可把身家性命都压上,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众筹的风险尤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