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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加盟,怎么申请商家加盟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5 17:47:12 编辑:强盗电商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怎么申请商家加盟

之前本站开启过商家加盟,但冒似没几个商家加入我们,因此暂时取消,待时机成熟再开启!请关注。谢谢!

怎么申请商家加盟

2,如何加盟开店

加盟开店的步骤:1、投资咨询: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加盟名额。2、总部走访:去总部进行考察走访。3、加盟申请:投资者进行申请加盟。4、背景审核: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审核背景。5、签订合同:总部和加盟商进行签订。6、店面装修:总部装修加盟店铺。7、加盟教学:进行培训等。8、货物配送:统一物料配送。9、进行营业:尝试营业并作推广。10、正式营业:总部进行观察店铺。11、走上正规:正式开业后,派人前来指导。

如何加盟开店

3,办个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手续啊

建议按如下顺序进行加盟: 1、到政府部门了解欲加盟店存在的合法性。 2、收集一些加盟店的经济、信用情况,确定自己加盟了也有赚钱的可能 3、研究对方加盟协议 4、准备加盟费 5、进行工商注册。(加盟协议是经营者之间民事事务,工商注册是经营者与国家间行政事务) 6、开张大吉啦

办个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手续啊

4,餐饮如何加盟

餐饮加盟过程如下。1、拨打总部加盟电话或登录官网进行咨询了解。2、加盟方填写《加盟申请表》、规定的证明及经营能力的资料文件,提交至公司总部审核。3、总部接收到申请表后,对加盟商的具体情况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通知申请人,即可签约。4、总部提供加盟合同文本,并对相关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总部在和加盟方签订加盟合同时,会明确双方的合作方式、权利与义务等。5、公司会针对品牌性质,寻找合适的店铺,符合公司对选址的要求。6、加盟方对店铺进行装修,并严格按照公司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7、在总公司的指导下,按总公司统-的设计方案进行选材、装潢。8、根据制定的开业计划,总部会提供开店培训,对店员进行相关的经营销售、店面管理等全方面的店面实务培训。.9、店铺顺利开业,总部会定期上门指导店铺运营事宜。

5,怎么加盟怎么申请学生

加盟的话,一般找你当地的品牌,提出申请,说明想法,双方沟通。学生托管的工作核心是餐饮+教育+服务,看到了本质就好开展工作了。餐饮也就吃饭,谁都可以做饭,且很多专业厨师,能够做到多样化。那我们从服务和教育(作业辅导)这两方面下功夫,服务尤为重要。
捷安特通路有好多种,要看你所在的城市具体不同,以我所在的苏州为例,苏州巨大贸易,是一级通路,也就是说在苏州的其他捷安特都得从他那里拿货,比如常熟、太仓的店,也就是二级通路,如果你想加盟,可以找地级市最大的捷安特,一般都是一级通路自己开的店,投资多少就要看你的实力了,有实力就开生活馆,是门市里最顶级的,不行就开专卖店,大小根据你的实力双方自定,只要一级通路同意就行,,,

6,如何申请加盟和引进招商

1.证件: 1)要求出示招商加盟总部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工商营业证、 商标注册证 书、服务标章注册证、品牌商标权等。 2.加盟合同: 1)经营区域:了解经营区域是否界定,商圈是否有保障问题:在指定区域是独家经营还是多家经营; 2)经营期限:合同期一般多长时间,是一年还是二年、是否有期限需限制。 3)加盟费用: A.常见加盟费用包括:加盟费、保证金、权利金三种费用,了解权利金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缴纳,还是分年度缴纳?哪些费用可以退还,哪些不能退还? B.总部对加盟店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由加盟店按期交纳如:店铺设计及施工费、培训费、广告宣传费、设备租赁费、财务业务费、意外保险费、总部招募、评估、培训、寻找地址所产生等其他费用。 C.如果合同无效应退费用:如品牌保证金、 合同违约金 等, 4)供货价格: A.折扣:总部供货问题:一般以零售价乘相应的折扣率来计算,即折扣 B.退换货价格:退换货率,是退货退款,还是只换货?是换相同的货品,还是可以自由调换?应有明确约定。 5)销售任务 A.任务数量:全年是否有最低合同任务数量,每个季度是否有任务数量,还是根据自身的能力,估计自己是否能达到预定目标; B.处罚及奖励:哪些有可能成为隐患,哪些任务客观上可以完成?奖励部分是否具备实际意义? 6)解除合约: A.禁止条款:一定要认真理解终止合同的条件,避免霸王条款如:竞业禁止的条款、管理规章的问题 B.终止条款: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合同,合同中是否对退货和终止性的条款有合理的说明。 C.违约罚则、关于纠纷之处理。 7)

7,怎么申请加盟圆通

你要加盟圆通公司,也就是做个代办点,还是要做一个大地区的代理呢? 如果你要搞个代办点就和当地的圆通公司的老板谈。但如果你有要搞个地方的圆通经理的话就要和上海的总公司谈了。
圆通允许加盟,但是一般一个城县只设立一个加盟商,如果你所在地区已经有加盟商,你就无法加盟,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作为当地加盟商的承包区,即服务部也行,而且简单。现在比较规范的国内快递网络要求加盟商都必须注册公司,而且注册资金要求10万以上。也就是说实际资金投入不会少于8万,车辆设备场所人员物料等等。下面是圆通加盟条件和程序,你自己参考。加盟条件:有志从事快递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30岁 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管理经验和思路,有良好信誉、认真务实的事业态度 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以快递为主要经营范围 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 认同圆通企业经营文化

8,如何加盟一家快递公司求详细步骤

快递在业内一般分为直营和加盟,快递公司加盟是为了覆盖更多的偏远网点,加盟的最低级别为县级,费用一般为上缴快递公司的和自己投入的,两方面的费用,一般快递公司总部下设个加盟部你如果加盟的话,需要申请一个50万元的服务公司或者配送服务的公司如果你申请一个物流为字头的有限公司你将会出现两次验资比如工商部门的验资和交通运输证件的验资,一般不用注册物流为字头的公司,再者你需要到快递公司去申请加盟,缴纳费用一般为加盟押金和网络使用费管理费等,你自己投入的资金为分公司的办公收货地点门面房就可以,微机、扫描枪、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设施就可以加盟,加盟后你在找两名有快递资质的收货员或者快递员后,去你本省邮政局申请快递许可证,你就可以营业了。总费用一般如下;1、注册公司(申请、开临时户(工商需要你注入50万资金)、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申领执照、机构代码、地税登记证)2、携带全部证件后包括公章、合同章等到快递公司签约,快递公司一般去实地查看办公地点。3、加盟后到省级邮政部门申请快递许可证(需要有两名有资质的快递员)4、基础设施添加5、营业
你好!木有那么贵的,像刚才的那位仁兄说的一百万,是没有那么多的,加上房租等等其他的也就是十万左右的样子的,像这个动漫店就是这样子的,可以先看看做个了解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9,如何加盟要是加盟需要什么条件

  你想加盟什么,还是想给别人做加盟,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 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 权。连锁加盟的主要优势:1.所有加盟店都要统一形象、统一产品售价;2.足够的货源支持、 并能根据季节和趋势不断更新适应市场;3.加盟主给予强有力的管理支持和督导;4.品牌或产 品具有差异化,有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但现在的小的加盟项目都在变相的骗钱,不可信,大的加盟项目小投资着是不敢想的,  加盟条件  1.它背后有一个公司总部 2.它提供货源; 3.它更新产品来适应市场; 4.它提供指导和帮助 5.它保证投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6.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门; 7.远离散户经营模式,拥有核心竞争力; 8.新的模式已被消费者认同,并成发展趋势,商机无限等等……  加盟程序  1.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加盟程序  2. 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3.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 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4.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5.开张前一天到总部订首批产品; 6.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7.吉日开张。  加盟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你可以产考:http://www.392688.com/index.html免费加盟网

10,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要办理什么程序

1、:选对加盟厂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补充: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补充: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加盟店需要证件齐全,所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二、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 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 人口计生证。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加盟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选对加盟厂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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