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上诉]
市人社局和公司均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上诉要点如下:
1、事发当天是周六,属于休息日,公司不支付当天的工资,说明曾某新受伤时间属于非工作时间;
2、当日的旅游活动并非公司组织,而是71名员工自愿(非全员参加)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后参加的纯属娱乐游玩活动,活动不能认定为具有工作性质。
[二审判决]
而中院认为,判断员工参加的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不应仅从该活动的内容形式予以考虑,更应从该项活动的目的、性质、是否为单位组织安排、费用承担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
因此,上述漂流活动可以认定为公司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活动。市人社局和公司关于事发当日的漂流活动并非公司组织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
公司组织上述漂流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将该活动视为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是为了员工能够更好地工作,更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工作目标,因此该活动应视为公司工作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曾某新在参加公司组织的上述漂流活动中受伤属工伤。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不仅要多做,还要正确沟通
职场是一个很现实的地方,在职场,有人平步青云,春风八面;有人原地踏步,郁郁寡欢。其实,职场就是战场,如果以为仅靠埋头苦干就能在职场上出人头地,那就真有点无知了。
当上司对你不够重视时,不要抱怨上司对你有偏见,而要反省自己的沟通方式是不是正确,埋头苦干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我们提倡的,我们要学会正确的沟通,在以沟通为前提下的努力工作,才能让我们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