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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不退定金,我付给开发商的定金能退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11 07:31:06 编辑:强盗电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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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付给开发商的定金能退吗

你在签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对合同的某一条款进行磋商如价格、首付的比例等,这样肯定是签不了正式合同的,这种结果的出现,是由于双方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双方都是没有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违约,开发商就应当退定金给你。但你应当给开发商书面的材料,说明为什么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不了正式合同,并要求开发商签收材料保存这方面的证据。这样即使开发商不退你定金,你就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没有只有总房价和每平方的单价。认购协议上只说。要在5月31号之前跟他们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不办理则视为乙方违约。本认购合同视为无效。甲方可不经催告乙方没收定金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其他的都没有说他们不同意退定金。我该怎么要回定金啊?急急真的好急30号就要作废了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我付给开发商的定金能退吗

2,买房定金要不回去法院投诉开发商有用吗

事情你没说清楚。定金能不能要得回,要看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去法院不是投诉开发商,而是起诉开发商。更多购房定金疑问,详细问一下购房定金APP。不错的方便。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如果开发商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以起诉。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房子是商品房,买房子付定金只是确定了购买意向。不网签合同就不算真正的购买房子。既然是商品房你没有拿到手,也没有搬进去住,更谈不上使用过。售楼部就应该退还你的定金。这个你根本不用去法院,找开发商或售楼处好好协商,他们没有理由不退给你定金

买房定金要不回去法院投诉开发商有用吗

3,如何要回开发商不退的购房定金

按法律规定,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除非你能证明口头约定的存在,你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不过,按你所述情况,可能存在双方违约的问题,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约定,如果不符合,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是双向的,跟各方自身的义务相联结,对方违约不代表另一方没有违约行为,所以,你需要认真考虑:开发商有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你的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将两相对比后决定怎么办。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祝你好运!
一、定金是否可退关键在于定房协议是否具备了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具备的,可以有关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为由不能继续签订买卖合同,从而要求退还。二、定金的违约性质确定: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如何要回开发商不退的购房定金

4,交了定金后悔怎么办找开发商退定有妙招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使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依据相关法规,要避免定金陷阱,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说那么多没用的,本人自己操作成功退回定金,去售楼部谈了三个小时,四天后成功退回,有需要帮助的私聊
你说呢...

5,房产纠纷对方不退定金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2、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双倍返还定金就行了。中介费给一半。

6,买房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您好,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注:只要开发商没有违约,他们可不退还定金,如果他们违约你可以要双倍赔偿。这样您明白了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满意 请采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满意 请采纳!
先确认自己交的是认购金还是订金,“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同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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